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江”)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太”)提供人民币950 万元的借款,用于其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26年12 月01 日至2028年12 月31 日,借款年利率为2.5%。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目前杭州紫太经营稳定,但不排除财务资助到期后,可能出现不能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紫江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紫太提供人民币950 万元借款,用于其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026年12 月01 日至2028年12 月31 日,借款年利率为2.5%,具体情况如下: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
| 资助方式 | ☑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 |
| 资助金额 | 950万元 |
| 资助期限 | 25个月(2026年12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 资助利息 | □无息☑有息,借款年利率为2.5% |
| 担保措施 | ☑无□有,____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杭州紫江与杭州紫太共同签署了《借款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用于杭州紫太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周转,不会影响公司、杭州紫江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紫江向参股公司杭州紫太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虞晓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6706141670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01月18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2号4幢、3幢 | ||
| 主要办公地点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2号4幢、3幢 | ||
| 注册资本 | 1,250.8286万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 | 生产:PET瓶胚;生产:PET塑料瓶(此项目仅限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8号3幢1楼101室-102室生产);批发、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杭州紫太股权结构如下: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50.00 | ||
| 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 50.00 | ||
| 合计 | 100.00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1,335,907.88 | 37,379,752.86 | |
| 负债总额 | 16,914,765.92 | 13,104,525.55 | |
| 资产净额 | 24,421,141.96 | 24,275,227.31 | |
| 营业收入 | 27,153,364.85 | 31,884,440.87 | |
| 净利润 | 5,506,924.65 | 5,361,010.00 | |
|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 ☑无□有,_ |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紫太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紫太提供的财务资助尚未到期,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1、公司与杭州紫太不存在关联关系。2026 年1-9 月,公司向杭州紫太销售材料产品、收取加工费3,486,648.85 元。除此之外,公司与杭州紫太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2、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太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3325XY
成立时间:1987 年 11 月 04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 号大街18 号、11 号大街12 号3幢1-2 层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 号大街 18 号、11 号大街 12 号 3 幢1-2 层
法定代表人:虞晓峰
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通用设备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太古中萃发展有限公司 | 60.00 |
| 杭州合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 太古饮料控股有限公司 | 20.00 |
| 合计 | 100.00 |
上述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即浙江太古信用情况良好,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浙江太古是太古可口可乐的特许装瓶厂。杭州紫太的生产运营由杭州紫江负责,为浙江太古提供 PET 瓶坯及吹瓶服务。浙江太古未同比例提供借款,主要因其作为财务投资人和下游客户,不参与杭州紫太日常运营。本次借款用于杭州紫太主营业务经营周转,由杭州紫江以自有资金出借并收取利息,债权债务清晰、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借款有助于提高杭州紫太的经营业绩,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与期限:借款金额人民币 9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6 年12 月 01日至2028 年 12 月 31 日。
2、借款方式:现金方式。
3、利率及还款方式:借款年利率为 2.5%。利息自甲方划出借款资金之日起计算,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按该季度实际天数计息。甲方于每季度末月的 21 日向乙方收取当期利息。
4、资金用途: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5、保证条款: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6、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到期归还本金和按期支付利息,乙方将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双倍利息。
7、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杭州紫江以自有资金向杭州紫太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其开展经营工作。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踪杭州紫太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杭州紫江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杭州紫太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杭州紫江以自有资金向杭州紫太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杭州紫江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950 | 0.14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950 | 0.14 |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0 | 0 |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