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98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9日以电话、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昭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 2,800 万元,该等财务性投资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董事会前次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时已考虑上述因素。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近期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7,2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62,698.79 | 41,500.00 |
| 2 | 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28,022.24 | 23,000.00 |
| 3 | 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40,570.24 | 26,500.00 |
| 4 |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37,194.96 | 33,000.00 |
| 5 | 偿还银行借款 | 36,000.00 | 36,000.00 |
| 合计 | 204,486.23 | 160,000.00 |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2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62,698.79 | 41,500.00 |
| 2 | 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28,022.24 | 23,000.00 |
| 3 | 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40,570.24 | 26,500.00 |
| 4 |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37,194.96 | 30,200.00 |
| 5 | 偿还银行借款 | 36,000.00 | 36,000.00 |
| 合计 | 204,486.23 | 157,200.00 |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对本次发行方案的修订,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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