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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安铂力特”)及铂力特(渭南)增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渭南”)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秦科技”)、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秦新能源”)、沈阳华秦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秦”,曾用名: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385.7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华秦科技签署外协服务合同,金额约631.3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铂力特渭南与华秦科技、沈阳华秦及华秦新能源的累计合同金额将达到约1,385.7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1%。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秦科技、沈阳华秦、华秦新能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折生阳控制的公司,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1、与华秦科技关联关系说明

华秦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折生阳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 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2、与沈阳华秦关联关系说明

沈阳华秦系华秦科技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5.1 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与华秦新能源关联关系说明

华秦新能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折生阳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秦科技

名称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折生阳
成立日期1992-12-28
注册资本38,159.894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真空镀膜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沈阳华秦

名称沈阳华秦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五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豆永青
成立日期2022-10-11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以上两项需持许可证经营),航空器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华秦新能源

名称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彦东
成立日期2010-04-26
注册资本48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铂力特渭南与华秦科技、沈阳华秦、华秦新能源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1,385.70 万元。前述交易属于《上市规则》7.2.3条中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7.2.7条中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在综合考量各自真实成本、合理收益及外部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与公司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与关联方销售、采购、外协服务合同金额较小,本着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制定,上述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华秦科技

(1)销售合同

1)主体:华秦科技(需方)、西安铂力特(供方)

2)合同金额:约0.3万元

3)支付方式:验收合格支付款项

4)生效时间: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或逾期交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外协服务合同

1)主体:西安铂力特(甲方)、华秦科技(乙方)

2)合同金额:约631.30万元

3)支付方式:收到发票后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或逾期交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沈阳华秦

(1)销售合同

1)主体:西安铂力特及铂力特渭南(供方)、沈阳华秦(需方)

2)合同金额:约52.93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在合同约定内支付部分预付款,验收合格支付尾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或逾期交付、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外协服务合同

1)主体:西安铂力特及铂力特渭南(甲方)、沈阳华秦(乙方)

2)合同金额:700.00万元

3)支付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开具发票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或逾期交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华秦新能源

(1)主体:华秦新能源(甲方)、西安铂力特(乙方)

(2)合同金额:约1.17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在合同约定内支付部分预付款,验收合格支付尾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原则公允,履约状况良好。公司按照实际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铂力特渭南与华秦科技、沈阳华秦、华秦新能源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折生阳先生、薛蕾先生、孙晓梅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铂力特渭南与华秦科技、沈阳华秦、华秦新能源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各项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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