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等相关披露文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状态 |
| 1 | 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7,800.00 | 7,467.60 | 本次结项 |
| 2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5,000.00 | 5,000.00 | 进行中 |
| 3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 | 2,000.00 | 2,000.00 | 本次结项 |
| 合计 | 14,800.00 | 14,467.60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 结项名称 | 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 |
| 结项时间 | 2026年9月24日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7,467.60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4,522.67万元 |
| 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净额 | 311.87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3,256.81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3,256.81万元 |
| 结项名称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 |
| 结项时间 | 2026年9月30日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2,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169.37万元 |
| 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净额 | 64.37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895.00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895.00万元 |
注:1、“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净额”为截至募投项目结项时间,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及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按加减关系计算后的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核心功能及技术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落地情况优化实施方案,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一是设备采购方案优化,结合研发实际需求合理控制设备采购规模,合理压降设备购置支出;二是工程建设方案优化,公司重新梳理场地规划,强化工程各环节预算管控与成本监督,优化配套工程费用;三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产生利息,且在不影响项目实施、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取得相应投资收益,进一步增加资金节余。本次资金节余主要因公司精细化项目管理、方案优化带来的合理节约,未缩减项目核心建设内容、未降低核心技术指标。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已投资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151.8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净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本次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前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以
张鹏
王黎祥
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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