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通过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6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12名。会议由董事长严旭明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6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完成《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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