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2026 年10 月16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1 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 人)。董事宋建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现拟将所持有的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向其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800 万元并购贷款,专项用于置换公司收购天津市城科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已支付股权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额度、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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