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为 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3,836.09 元,到账时间为 2022年4月 28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550.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截至2022年6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05,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6,075,471.70 元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2,444,142.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80,386.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42号和大信验字[2022]第 2-0005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由年产1.6万吨冶炼洁净钢用功能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6000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截至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年产1.6万吨冶炼洁净钢用功能复合材料 | 97,280,386.09 | 25,608,108.41 | 25,608,108.41 | 100.00% |
| 2 | 年产6000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 | 73,673,735.21 | 45,806,177.19 | 62.17% | |
| 合计 | 97,280,386.09 | 99,281,843.62 | 71,414,285.60 | ||
截至 2026年 10月 23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379900454010639 | 30,296,105.58 |
| 合计 | - | - | 30,296,105.58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使用动态累积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为避免与公司其他资金混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依然放置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等因素所致。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创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创新材《公司章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科创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和高风险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树尧
李树尧
刘物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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