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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长鹰硬科: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

2、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导向,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中心,全面评估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特殊价值及其人力资本价值。

(二)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本制度标准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若高管在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存在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造假、重大内控失效、信息披露严重失误,公司有权追回任职期间的已发放绩效奖金。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工作调整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履职期限核算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实际履职期间的考核结果核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黄启君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启君、陈碧、饶刚、阚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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