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22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 名,实际出席董事10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英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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