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退休、组织安排调动等客观原因与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即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05,280 股(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76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280 股(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6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7,591,830 股变更为227,486,5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将由 227,591,830 元减少为 227,486,55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起 45 天内(09:30-11:30;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贾雪
4、联系电话:028-87893658
5、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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