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1985 年11 月12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 层220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18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500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65,371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41,652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8,311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8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27,698.2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及纪律处分 9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5 人次和纪律处分2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卫光生物、利和兴、美盈森、桂林旅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德明利、瑞华泰、共同药业、桂林旅游、信立泰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7年11 月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陈鹏 | 2026年08月28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 对在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陈鹏、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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