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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13人(含2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

2、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71.4187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其中预留授予部分22.993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48.4250万股。

3、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9.33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待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含2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办理71.4187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情况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2.28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整前):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的比例
1武莹董事、总经理45.0003.76%0.10%
2郑正东董事、财务总监7.5000.63%0.02%
3王萍董事、董事会秘书13.0001.09%0.03%
4杨娅董事、副总经理27.5002.30%0.06%
5秦鹏董事23.7501.98%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3人)971.37581.08%2.0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88.12590.83%2.31%
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合计35.3752.95%0.07%
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合计74.5006.22%0.16%
合计1,198.00100.00%2.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 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报表所载营业收入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不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激励对象当期考核对应权益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目标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100%,计算结果不保留小数点且最大值

为 100%。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突出(S)、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五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突出(S)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
标准系数1.01.00.7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30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9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 年 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日为 2026年5月20 日,归属数量 6,025,336 股,归属人数99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 日披露的《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新增股份)》、于2026 年5月21 日披露的《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

10、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公司于 2025 年5 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该名对象获授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9 人调整为11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0.125 万股调整为 1,088.125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200 万股调整为1,198 万股。

(二)公司于2025 年9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1,885,90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400 股后的471,150,5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4,653,458.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28 元/股调整为12.16 元/股。

(三)公司于 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71,885,90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35,400 股后的 471,150,505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90,267.6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 141,345,15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13,231,056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2.16 元/股调整为 9.33 元/股,授予数量由 1,198.00 万股调整为 1,557.40万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104 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7.72 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及作废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 年9月 2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 年9 月28 日至2027 年9月24 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授予日为2025 年10 月22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 年10 月22 日至2027 年10 月

21 日。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含第二批)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含第二批)部分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1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经审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若2025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2025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不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激励对象当期考核对应权益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目标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100%,计算结果不保留小数点且最大值为10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830,067,158.63元,公司层面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突出(S)、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五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A或S,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突出(S)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
标准系数1.01.00.7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四、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9月26 日(预留授予部分)、2025 年10 月22 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3 人(含2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其中预留授予部分7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6 人。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71.4187 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其中预留授予部分22.993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48.4250 万股。

(四)授予价格:9.33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分别如下(调整后):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1武莹董事、总经理6.50003.250050.00%
2郑正东董事、财务总监13.00006.500050.00%
预留授予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人)26.487513.243750.00%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7人)45.987522.993750.00%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人)96.850048.425050.00%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合计(6人)96.850048.42505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表格中所涉及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进行了调整,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 1股),因无法办理不足 1 股的登记,且为避免办理归属的数量超过授予的数量,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次归属具体安排:由于个人资金安排等原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武莹、郑正东 2人暂缓办理归属登记。若上述人员在《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到期之前完成出资,公司后续将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故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 13 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 11 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 61.6687 万股,第二批 2 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9.75 万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3名(含2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187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71.4187万股(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一股的已经向下取整,实际归属数量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8,520,992股增加至619,235,179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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