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秀梅女士。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人,代表股份 109,853,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9,774,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9,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73,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94,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7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09,832,340 | 99.9806% | 8,300 | 0.0076% | 13,000 | 0.011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52,340 | 98.0161% | 8,300 | 0.7731% | 13,000 | 1.2108%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郑超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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