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092,776.6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4,306,044.98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3,390,483.0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5,884,597.14 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经审计的2026 年 1-9 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依据,以2026年9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0,662,62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66,262.00 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 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监管要求和在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6年(包含中期及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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