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各公司之间相互调剂。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黄勇先生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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