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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10 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新制定《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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