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3,965,828.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 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一)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 |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 | 31,785.98 | 31,785.98 | 19,840.86 |
| 2 |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21.81 | 7,021.81 | 6,830.1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小计 | 48,807.79 | 48,807.79 | 36,670.98 | |
| (二)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 |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 11,532.14 | 11,532.14 | 9,843.89 |
| 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600.00 | 28,600.00 | 28,600.00 |
| 3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7,762.27 | 7,762.27 | 0.00 |
| 小计 | 47,894.41 | 47,894.41 | 38,443.89 | |
| 合计 | 96,702.20 | 96,702.20 | 75,114.88 |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是公司前期为了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运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受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不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经研究决定,拟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6年10月 | 2027年10月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和行业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保障项目质量以及投产后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并密切关注行业竞争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进度和实施工作,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形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也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进行延期。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态势及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紫建电子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形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
谢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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