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10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6人)。董事刘荣华先生、马骏先生、苗丹女士、王宁宁女士,独立董事张慧德女士、王昌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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