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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