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新版《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那治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以当前总股本3,110,002,589股为基数,2026 年中期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24,400,103.56 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特此公告。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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