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格精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27.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30.4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96.5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30,709.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月10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GZAA30194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 年 11 月21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金余额为3,109.06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 1,5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股份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符合股份回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推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安排具备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确需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归属条件或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1,5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付爱春锦y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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