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10 月28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6,660,333.9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76,37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186,500 元(含税)。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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