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海霞等持有公司股份1,375,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6%,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浩润”)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或部分通过二级市场取得,上述非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1 年9月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刘海霞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41,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合计不超过0.357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海霞等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股东刘海霞等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刘海霞等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1,375,774股 |
| 持股比例 | 2.039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367,872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902股 |
注:1、表格内“减持比例”按照当前公司总股本数 67,452,460 股计算填列。
2、上述股东刘海霞、马宏祥、张晓辉(核心技术人员)、朱彬、宝红玉、王争奇、胡建文、田春明、谢新刚、马忠强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宏景浩润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2 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股东名称 | 刘海霞等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7月21日 |
| 减持数量 | 97,256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24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97,256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42.30~62.77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4,561,367.03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143,854股 |
| 减持比例 | 0.1442%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3575% |
| 当前持股数量 | 1,278,518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8954%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股东刘海霞等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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