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全球化战略布局,快速推动海外业务发展,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用于在波兰设立全资子公司“飞龙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飞龙”,暂定名,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注册核准的名称为准)。投资金额根据波兰飞龙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其注册资本也将适时进行变更。
新设立公司拟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书峰为执行董事。同时为确保对外投资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于2026年10月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龙波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英文名称:Feilong Poland sp.z o.o.
2、注册资本:200 万波兰兹罗提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配套研发、金属机加工、焊接加工、零部件总成装配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热管理系统部件、排气隔热部件、泵类产品进出口、批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仓储、货物装卸、分拨、物流配套服务;汽车零部件售后返修、技术服务、产品理化及尺寸检测服务。
4、注册地:Ulica Lotniskowa 4,36-060 Głogów Małopolski,Poland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飞龙股份持股100%
上述子公司设立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波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发动机热管理部件生产、装配及仓储业务。波兰为中东欧地区规模领先的经济体,依托欧盟统一市场优势,在此设立生产基地,有利于缩短物流半径、降低运输成本,就近响应欧洲客户交付及本地化配套需求,搭建面向欧盟市场的本地化生产支点。
本次投资是公司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可优化跨境供应链、压降物流仓储成本、保障订单交付,助力公司深耕欧洲热管理部件市场,搭建海外供应体系、拓展海外市场,提升海外客户黏性,增强应对国际贸易及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核批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2)波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波兰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学习并借鉴同行业及客户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熟悉并掌握波兰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技术方案,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控制投资节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励和培训团队,以保障波兰子公司的良好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次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有助于落实海外战略布局,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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