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2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 月27 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 20 号长华化学行政楼4 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张秀芬、顾磊、陈殿胜、赵彬、张凌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对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84 名激励对象归属 27.25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李鹏、茅金龙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无异议的《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138万股,由公司作废。其中,已获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34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已获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0.971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关联董事李鹏、茅金龙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无异议的《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或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放弃缴款认购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可以启动追加认购或中止发行等相关程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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