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金科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 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2,230,9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66,172,129.17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 | 45,000.00 | 411.53 | 426.35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43.49 | 8,113.02 | 8,095.2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9,000.00 | 9,021.64 |
| 4 |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5,508.66 | 5,508.66 | 5,508.66 |
| 5 |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 | 25,600.49 | 25,600.49 | 19,989.41 |
| 6 |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 | 2,530.35 | 2,530.35 | 1,553.72 |
| 7 | “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 6,307.92 | 5,441.83 | 5,256.26 |
| 合计 | - | 56,605.88 | 49,851.24 |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同时,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现金管理业务操作,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专项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现金管理业务操作,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专项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不排除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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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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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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