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及变更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蔡永刚先生、黄成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蔡永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第十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黄成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第十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本次蔡永刚先生、黄成仁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永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 股、黄成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20,100 股。蔡永刚先生、黄成仁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蔡永刚先生、黄成仁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蔡永刚先生、黄成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及变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变更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朱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旻先生、李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补选朱旻先生、李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朱旻先生、李新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任期为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变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变更王新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为曹越先生(主任委员)、王新鹏先生、刘兴明先生、黄永维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简历
朱旻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沈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东北制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朱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朱旻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制药财务总监。
李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李新女士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
王新鹏先生,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鞍钢众元产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抚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6 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王新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新鹏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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