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3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晖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8,149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9,03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金融业,审计收费7,52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人员 12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烽,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 次(具体见下方列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形。
| 序号 | 姓名 | 处罚日期 | 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罗炳勤 | 2024年1月12日 | 警示函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赵卫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烽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该等审计费用分别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 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该等审计费用分别为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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