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永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董事陈立波、褚金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6 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应编制了《2026 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所审议案已经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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