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15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8人,周元明董事、谢耀东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冯彦辉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郑峰董事、赵敏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元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boldsymbol cdot >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利润完成情况等因素,兑现公司高管人员2025 年度薪酬。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峰先生2025 年度以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性,郑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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