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6-4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 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 股新股。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 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8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138.33 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 年2月5 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617056\_J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全部达产日期由2024 年6 月底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6年10 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金额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371899991013000390706 | 39,454.6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 | 1602005029200312795 | 32,330.55 | |
|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槐荫区支行 | 15126101040023546 | 1,417.26 | |
| 合计 | 73,202.43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10 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 360,138.33 | 303,301.55 | 84.22% | 2026年12月31日 |
| 2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 | 140,000.00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 |
| 合计 | 500,138.33 | 443,301.55 | - |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 年10 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3,202.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A) | 500,138.33 |
| 加:累计利息收入(B) | 8,929.99 |
| 现金管理收益(C) | 7,438.00 |
| 减:手续费支出(D) | 2.34 |
| 募投项目已置换及使用净额(E) | 443,301.55 |
| 其中: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已置换及使用净额 | 303,301.55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F) | 73,202.43 |
注: 1、F=A+B+C-D-E 2、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未经审计,且支付进度截至2026年10月14日; 3、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预计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形
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该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主要系该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以自有资金结算项目款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73,202.43万元(包括预计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以自有资金结算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项目款项。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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