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 380号城西银泰城E座 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线上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邹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美登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 年三季度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美登科技: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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