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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雷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0 月 27 日以即时通讯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雷建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拟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雷建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雷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序运行,选举袁自强先生、苏桦飚先生、何振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袁自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雷建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雷建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雷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雷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雷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营销系统工作,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雷建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忠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吴忠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系统工作,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忠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傅亮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傅亮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日止。

傅亮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华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华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王华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将在过渡期满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严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严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聘任严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倩女士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莉钦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选举产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莉钦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聘任张莉钦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莉钦先生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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