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伙企业投资概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寓鑫投资”)。2019 年11 月,寓鑫投资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24 年11 月,鉴于部分投资项目仍在进行中,优先考虑保障全体合伙人利益的情况下,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且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寓鑫投资退出期延长 2 年至2026 年 11 月 12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2026 年 10 月 27 日,寓鑫投资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延期事项,同意将寓鑫投资退出期延长3 年,原定到期日由2026 年11 月 12 日延长至2029年11 月 12 日。寓鑫投资经营期限为 10 年(含延长期),本次延长退出期后仍在寓鑫投资合法经营期限内。
本次延长退出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寓鑫投资本次延长退出期,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实现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优化所持资产的退出安排,符合合伙人利益,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寓鑫投资在投项目经营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与宏观环境、政策因素及行业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密切相关,导致其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投资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伙人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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