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10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10 月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合规管理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6 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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