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19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国超先生主持,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2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
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8)。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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