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和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有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将使用拟于后期投入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及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7,204,668.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92,947,238.9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4,257,42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 年11 月3日全部到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1 月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发行名称 | 202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11月3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6,720.47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77,425.74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 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年产1000台8MW以上大型陆上风电齿轮箱项目 | 108,759.55 | 67.50% | 2028年4月 | |
| 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年产 800台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汕头项目 | 3,064.14 | 46.11% | 2027年6月 | |
| 德力佳10兆瓦以上大型陆上及海上用风电齿轮箱研发制造项目(一期) | 66,241.62 | 0.00% | 2029年12月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最近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 | 45,000.00 | 204.16 | 0 |
| 2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 | 30,000.00 | 246.82 | 0 |
| 3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000.00 | 133.84 | 0 |
| 4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 | 25,000.00 | 115.63 | 0 |
| 5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 | 45,000.00 | 204.19 | 0 |
| 6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15,000.00 | 78.75 | 0 |
| 7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 | 18,000.00 | 88.96 | 0 |
| 8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 | 13,000.00 | 29.38 | 0 |
| 9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 | 35,000.00 | 96.74 | 0 |
| 10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000.00 | 23.63 | 0 |
| 11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 | 未到期收回 | 未到期收回 | 40,000.00 |
| 12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未到期收回 | 未到期收回 | 12,000.00 |
| 合计 | 1,222.12 | 52,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120,000.00 | ||||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1.76% | ||||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145.04%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12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52,00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68,000.00 | ||||
注: 以上金额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馈。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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