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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旺科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9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79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463,76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31,436.42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余额 595,849,938.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 2021年 12月 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 12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账号:8111101011501385875)的用于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账号:76140078801800002141)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3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755919422210205)的用于电子智能化设备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13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聘请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担任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原证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76140078801800002141-已销户
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8111101011501385875-已销户
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755919422210205-已销户
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15566778899957824.35/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75591942221090740.50/
合计864.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金额变更后承诺投资金额
1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项目16,903.0616,903.0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94.561,945.06
3电子智能化设备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5,049.5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29,897.6229,897.62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 9月 15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 6,994.56万元,截至2023年8月2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945.0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5,049.5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49.50万元用于新项目“电子智能化设备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变更项目的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8.70%。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18.60万元。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年 1月 11日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 0078号)。2022年 1月 27日,公司将超募资金 318.60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3.14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9,897.62万元后,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135.52万元。

1、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2年 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 10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2月、2023年 1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261.32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9月1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261.3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使用8,261.32万元超募资金转入普通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0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年 11月18日、2025年 12月 3日分别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4,761.32万元,合计 8,261.32万元转入普通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已使用 24,783.9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3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4年8月16日,公司已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 2022年 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3,876.00万元分别对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拟以购买老股的方式进行。

截至2026年9月 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4,783.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3,876.00万元购买股权,超募资金投向累计投入金额合计 28,659.96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864.85万元(为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财务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 8,648,469.9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0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于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12个月后再实施本次补流安排(即2026年12月3日后)。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
1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15566778899957
2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755919422210907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1年 12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

1、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舜华

吴林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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