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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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律,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及 1 名律师代表参加对审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50人 | |
| 2025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63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54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88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6.01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47亿元 | |||
| 2025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57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09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事务所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事务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0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0 人次、纪律处分 25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方国华 | 2005年 | 2003年 | 2005年 | 2025年 | [注1]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丁锡锋 | 2007年 | 2002年 | 2007年 | 2025年 | [注2]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王俊 | 2013年 | 2013年 | 2018年 | 2025年 | [注3]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健 | 2001年 | 2013年 | 2018年 | 2024年 | [注4] |
[注 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国华,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桂林三金、皖新传媒、品茗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锡锋,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仙琚制药、司太立、日发精机、迎丰股份、斯菱股份、春晖智控、东南网架、芳源股份、浙江仙通、星环科技、众望布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3]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会稽山、双飞轴承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4]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健,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三变科技、恒铭达、康恩贝、天普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220 万元下降9.09%。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天健事务所为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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