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9 日在中电迪富大厦31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11 人(其中董事蔡靖、蔡元庆、王明江、李文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新增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25 亿美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外币结算业务的实际需求,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2026 年新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使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新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使用,系在已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内部优化调配,有利于提升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管理以及经营质量改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以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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