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的现有授信到期,公司拟为豫光锌业在上述银行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0,000 万元、5,000 万 元 、 25,0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81)。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事项属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张先军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 年11 月17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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