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截至 2026年9月30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71,440,153.00元。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4,161,346.5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98,119,47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1,41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505,415.80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30%,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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