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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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该项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492,418.10元。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59,026.12元后,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980,947,849.7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 143,430,208.07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430,208.07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截至 2026年 10月 20日,公司总股本 169,340,675股,如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2,702,077 股后的 166,638,598 股股份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3,327,719.60 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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