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11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 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庞惠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范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曾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友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李海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沈书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慧聪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邮箱:shenhuicong@dali-tech.com;baoliqing@dali-tech.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4”,投票简称为“大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1 月20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11 月20 日召开的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01 | 《选举庞惠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范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曾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王友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李海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沈书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签发日期: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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