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壹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壹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王壹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壹先生作为证券事务代表所负责的工作已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壹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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