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叶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梅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叶茂先生、徐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叶茂 |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6年10月29日 | 2028年4月27日 | 个人原因 | 是 | 副总经理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叶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茂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本次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叶茂先生在总经理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叶茂先生、徐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 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梅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黄梅女士。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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