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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锐翔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沟通群、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良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刘云东、熊华庆、黄宝山、易在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6 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6年 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97,743,715.2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5,674,819.42 元。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公司拟定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5,938,073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375,229.2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于2026 年5月15日上市,为满足上市公司合规治理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新修订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拟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6)。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良华、陈良柱、刘云东、熊华庆、黄宝山、齐娥、易在成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委员齐娥、易在成、陈良柱回避表决;经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委员易在成、黄宝山、熊华庆回避表决;经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独立董事齐娥、黄宝山、易在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6年11 月17日14:00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1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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