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已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26,224.58 | 26,224.58 |
| 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13,880.57 | 13,880.57 |
| 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35,894.77 | 35,192.15 |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4 月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 万元调减至 6,071.77 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6 年3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涉及询价、谈判、安装和验收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 年 3 月末延期至2026 年12 月末,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21 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3月24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鉴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已变更、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5月22 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 | 39505001040022673 | 已注销 | 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 | 398780787478 | 已注销 | |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 | 3320020710120100065491 | 本次注销 | |
| 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7909032110518 | 已注销 | 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 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营业部 | 763900449610101 | 已注销 | 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满足结项条件且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决定予以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投入进度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 8,306.89 | 8,439.71 | 101.60% | 0.00 |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因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 元。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该事项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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