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分期发行,每次发行中期票据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 3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公开发行。
二、需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3、签署、修订和申报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类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申报、注册、发行、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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