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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